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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公开征集公告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质量,促进代理机构主动融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新机制,逐步实现由程序代理向需求代理的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政府采购改革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欢迎有意在我市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截至征集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登记的代理机构;

(二)拟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应符合住建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2015年度未被监管部门施以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以上行政处罚;

(四)2015年度被监管部门施以警告、罚款行政处罚不超过两次。

二、报名提交资料

(一)《泰安市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拟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由泰安市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应同时提供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手册》;

(三)《泰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名单》(附件2)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2015年度接受行政处罚声明书(附件3);

(五)泰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附件4)。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1116日至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506房间(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

1、实行项目经理制。经培训考试,确认为年度项目经理的从业人员,负责本机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的组织实施;

2、实行评价制。采购人、财政部门根据代理机构日常执业、业务考试、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等情况,对其专业水平、信誉状况和采购能力实施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3、实行采购人自主选择制。采购人依据代理机构专业水平、信誉状况和采购能力评价,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和项目经理。

五、征集使用期限

本次征集代理机构使用期限为201611日至1231日。年度内不再另行组织征集活动。

六、注意事项

代理机构应对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2016年度不得在泰安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联系电话:6220375  6221731

 

附件:

1、泰安市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

2泰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名单

32015年度接受行政处罚声明书

4泰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泰安市财政局

                               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