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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6

“泰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将完成升级。升级后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对“计划执行、合同上传、履约验收及绩效评价”等有办结期限要求的关键环节增加警示功能。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上述事项的,系统将自动锁定,预算单位无法上报新的采购计划。